在配置三甲醫院中心供氧系統的氧源時,需要根據醫療需求和醫用氧氣供應情況,以及醫院的規模、科室設置、氧氣使用量等因素進行綜合考慮和設計,確保氧氣的供應滿足醫院的需求,并且符合相關的法規和標準。
三甲醫院中心供氧系統的氧源配置需要滿足以下要求:
1. 醫用氧氣供應源應由醫用氧氣源、止回閥、過濾器、減壓裝置,以及高、低壓力監視報警裝置組成。
2. 醫用氧氣氣源應由主氣源、備用氣源和應急備用氣源組成。備用氣源應能自動投入使用,應急備用氣源應設置自動或手動切換裝置。
3. 醫用氧氣主氣源宜設置或儲備能滿足一周及以上的氧量,應至少不低于3天的用氧量;備用氣源應設置或儲備24小時以上用氧量;應急備用氣源應保證生命支持區域4小時以上的用氧量。
4. 醫用氧氣供應源、醫用分子篩制氧機組供應源,必須設置應急備用電源。
三甲醫院是向所在地區以及周邊輻射區域提供高水平醫療 衛生服務和執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務的區域性醫院。 醫院中心供氧系統氧氣源配置還應考慮應對緊急突發情況時氧氣供應,做好平疫結合設計。聯幫醫療憑借26年來在醫療機構積淀的方案設計、產品研發、安裝與服務經驗,已為數十家三甲醫院提供中心供氧系統從方案設計、產品供應、工程施工到運維服務。
參考資料:GB50751-2012 醫用氣體工程技術規范